可是,得到洗滌,放空腦子,迎來解脫,我的罪便能磨滅嗎?
這天寂夜,星辰不如預期般燦爛,我盯著佈滿繭的雙手,照著鏡前稀疏的禿頭,不禁渴望倒帶——回到數年前的時光,卻又感到恐懼。
百年孤寂,我曾經幻想她——那個我甘願為她犧牲一切的人,兌現承諾,不需要什麼山盟海誓,但我渴望她會從此留在我身邊,不需要什麼字裏行間的蜜語,但我幻想過我倆促膝長談的畫面,不需要什麼世俗見證,但願我握過你的無名指,從此長相廝守。
那天,法庭判決我殺人未遂,那些蜂擁而至的群眾面目猙獰,裝著道德判官的樣子,仍深深地留在我的腦海。但是他們都不明白我的原罪,只能比手畫腳,佯裝高尚地點明甚麼是黑白,甚麼是衣冠禽獸。
可是你應該明白,我的原罪我可非那麼淺白。誠如愛情是為兩個瘋子度身訂造的遊戲,那麼只能怪我洞悉了規則,卻看不穿對手。
那些日子,你為我空洞的面具刻上一抹抹的記號,曾經,我還相信你會為它上色。
你說:「雨傘的傘字隔開了四個人,兩對情侶,但在頂端的橋樑卻讓他們能心靈相通。」因此你不必再找籍口挨靠我。
你說:「戀愛的愛字,心不是單向,也不只是雙向,而是多向。」於是你牽著我,也牽著他。
某天, 你點著頭,終於也沒說甚麼,只是默然地取下戒指,勸說我浪跡天涯,高攀不起我。
我也沒再沉默,只是抵著利刃,趁著你轉身,割下你的無名指,再次為它套上戒指,想又不對,又割下你的手......
原罪?我蹣跚地踏出監獄,一邊在細想,始終在這數年間得不出結論。恐怕我最大罪名是相信了一個魔術師的把戲是魔法,即使他亮出了底牌,我仍死心塌地,不忍讓它落幕。